2014年3月24日 星期一

臺中市立梧棲國民中學校園網路IP使用規範

臺中市立梧棲國民中學校園網路IP使用規範
 93512日資訊教育推動小組會議訂定通過
103324日資訊教育推動小組會議修訂通過
壹、      為確保本校校園及行政網路得以順暢運作及有效管理,故參照教育相關單位相關資料,規劃定訂以下有關校園及行政組路IP使用規範,請各處室、各學年配合。
貳、      將向教育部有關單位所申請之IP網段,全數規劃並分配為教學、行政及班級電腦等三部份。
參、      有關教學、行政及班級電腦等三部份IP之設定,由本組與協助廠商配合管理,共同維護校園整體網路之順暢。
肆、      教師帶來學校之電腦(或筆記型電腦),請務必申請IP後,方可使用。
伍、      學期中如有增減異動情形,需將最新資料送交本組,以利本組追蹤管理。
陸、      各處室如未依照「校園網路IP使用規範」加以設定,或逾越原有網路IP規範架構,以致影響到全校網路整體運作,在告知相關單位負責人改善仍未得回應者,本組為維護校園整體網路之暢通,將依實際情況採取強制措施,如或有以上情況而損及自身權益,其後果將由各單位自行負責。
柒、      各單位之電腦負責人,有責任對各所屬單位內網路、IP及機器設備,明確標訂IP位置,並告知使用者,以避免使用者誤設IP,造成IP衝突等負面影響。
捌、      本規範經資訊教育推動小組會議修訂通過,陳請 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訂時亦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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