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中市立梧棲國民中學校園網路不當資訊防制要點
93年5月12日資訊教育推動小組會議訂定通過
103年3月24日資訊教育推動小組會議修訂通過
壹、 由臺中市教網不當資訊防治伺服器防止使用者接觸不當資料。
貳、 校內電腦欲連上WWW皆須透過代理伺服器(Proxy)才能正常連線。(由防火牆擋掉)
參、 在代理伺服器設定acl阻檔不當資料。
肆、 在防火牆設定阻檔不當網站。
伍、 每天透過Log分析軟體SARG(Squid
Analysis Report Generator) 產生分析報表以利管理者檢查。
陸、 定期備份proxy之log檔,以便日後調閱資料之用。
柒、 經檢舉或回報之不當網站,除回報臺中市教網中心外,並先行在本校代理伺服器及防火牆阻檔。
捌、
本要點經資訊教育推動小組會議修訂通過,陳請
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訂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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