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中市立梧棲國中電腦教室管理規則
93年5月12日資訊教育推動小組會議訂定通過
103年3月24日資訊教育推動小組會議修訂通過
壹、 按照座號上課前每位同學先檢查自己使用之電腦設備,是否損壞,如發現故障或損壞,立即報告任課 老師或電腦教室管理 老師,切勿任意操作,以免造成更大的損壞。
貳、 電腦主機、鍵盤、螢幕、列表機、磁碟機等電腦設備應加愛護,不得任意塗畫、敲打、移動、拆裝或重新組合。
參、 在教室內應保持肅靜不得嬉戲、喧嘩、奔跑,如需討論以不影響他人學習為原則。
肆、 未經同意不得任意拷貝學校之光碟片及任何套裝軟體,違者應負法律責任。
伍、 禁止攜帶任何飲料或食品進入電腦教室。
陸、 嚴禁利用電腦操作遊戲程式,報表紙則不得列印非課程相關資料。
柒、 嚴禁拆換、損害、竊取各項設備或零件,違者依校規懲處並負賠償責任。
捌、 使用者離開前需先關閉機器並將設備回規定位,廢棄資料及物品一律投入垃圾桶內,
以維護室內整潔。
玖、 使用完畢後,各班負責同學協助教師檢視設備數量,填寫記錄、關妥門窗,並請任課 老師簽章確認。
壹拾、 違背以上規定者,依情節輕重按校規議處。
壹拾壹、 本規則經資訊教育推動小組會議修訂通過,陳請
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訂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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